發布時間:2010-07-20 | 文章來源:創美知識產權公司網站 |
一、材料裝訂要求
1、申報材料裝訂成上、下兩冊,按申報內容順序要求裝訂,上冊為1-10項內容,下冊為11-17項內容。
2、申報材料背面必須有書脊,字跡清晰,主要標明:“申請著名商標、申請的商標、企業名稱、申請日期、上(下)冊”。
3、申報材料封面裝訂必須規范、統一、整潔,應采用無線膠裝工藝,封面盡量選用膠版紙或銅版紙,有條件的可使用硬度紙板(塑料板)裱銅版紙或藝術紙,不得使用文件夾、檔案袋等形式。
4、申報材料填報的所有數據、文字結論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、可靠,并標明出處;需提供標注商標、使用規范的商品包裝或裝潢照片、圖片。
5、填表時如因欄目篇幅所限,可適當附頁;要求文字工整,用語確切,使用藍(黑)墨水或打印,涂改無效;未填寫的欄目,應注明原因;復印件必須清晰、有效。
二、申報內容要求(分上、下兩冊,共17項)
上冊:
1、申報材料目錄;
2、關于申請認定江蘇省著名商標的報告;
3、江蘇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;
4、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或《營業執照》復印件;
5、申請認定的《商標注冊證》復印件及轉讓、變更、續展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;
6、以利害關系人名義申請認定的商標,申請人必須提供與商標注冊人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,及商標注冊人出具的申請認定江蘇省著名商標的委托書;
7、使用該商標商品(服務)近三年主要經濟指標與報稅務部門一致的法定報表;
8、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文件,符合減免稅規定的應提供減免稅證明材料;
9、企業及使用該商標的商品(服務)市場信譽與獲獎情況的證明文件復印件;
10、馳名商標、省著名商標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;
下冊:
11、境外《商標注冊證》復印件或申請注冊書件復印件;
12、申請認定的商標專用權受到損害的情況及保護記錄(投訴書或申訴書、行政處罰決定書、法院判決書等證明材料);
13、使用該商標的商品(服務)銷售區域(地級市)的銷售憑證復印件,出口商品應提交海關報關單復印件;
14、廣告發布媒體及費用憑證復印件;
15、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執行標準、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三年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(出口產品要出具檢疫檢驗部門的證明)、質量抽檢記錄或免檢證明復印件等有關材料;
16、企業使用該商標的商品(服務)提供修理、更換、退貨、賠償方式證明材料,對強制實行三包的要提供三包證明;
17、企業商標管理機構、人員、制度證明材料。
以上內容如有任何問題,可直接致電本公司:0512-68221183